(一) 对经济的驾驭,有政府为主和市场为主的两种形式。粮食部门在建国以后主要以政府手段驾驭。从长期的“统购统销”、“合同定购”、“用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府行为贯穿始终,粮食经济的驾驭重点在理解、宣传、执行、监督政府指令、国家政策,确保军需民食。在社会主义建立的初始阶段,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粮食资源相对匮乏,国家实行全方位控制下的单渠道经营模式、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全国统一运行的机制是符合国情且必须和必要的,而且取得了保证军需民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服务于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非常重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实现了国内粮食产品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取得了用世界上不足9%的耕地养活世界上近21%人口的伟大成就。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市场。这场市场化改革,决定了驾驭粮食经济要以市场手段为主。作为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驾驭粮食市场经济能力的体现主要集中在:第一,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粮食购销经营遵循价值规律,适应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引入竞争机制,发挥社会多渠道流通的能动作用,优胜劣汰,推动事业的进步;利用国际国内各种粮油信息,准确把握变化发展趋势,确定粮食购销活动,协调生产与需求关系。第二,服从和执行国家各项粮食宏观调控决策和政策,如特殊情况下实行的最低托底价政策、直补种粮农民的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粮食种子补贴政策以及确保军粮、灾销粮等特种供应政策等。第三,建立、健全、发展储备粮制度,形成把握储备总量、分级储存管理、统一政策办法的储备粮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第四,改革、改造、改组原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其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优势,在改革后由“计划主渠道”转变为“市场主渠道”。整体而言,“市场主渠道”包括各级储备粮,其收购、销售和库存要超出社会流通的50%。
(二) 提高驾驭粮食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实现高起点、全方位、主体化的整体提升。
全心关注,着力培植,高度珍惜粮食资源 中国人口多,耕地少,粮食资源可贵,这是基本国情和不改的事实。粮食资源来自于在有限耕地上的种子优良、科技发展、农药化肥、生产培育和对它的支持、扶持。粮食流通行业的兴衰,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它与粮食生产、种粮农民的市场融合程度。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户+公司”的运作模式,壮大“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化经营,探索种子、科技、粮农、流通的利益共同体,在资源优良、流通顺畅、利益共沾上下功夫。
努力创新,规范制度,高度重视粮食储备 粮食生产周期较长,资源有限;粮食消费天天发生,还要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储备显得尤为重要。但现今的粮食储备是高成本运转,必须引入市场机制。湖南对省储备粮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即招标选择储备点库;招标储备粮采购;公开拍卖轮换的储备粮;对储备粮库点试行动态管理。这些方法促进了储备粮质量的提高、采购成本的下降、管理支出的减少和库点建设的加强。
放开视野,把握大局,研究市场,切实强化信息建设 粮食市场运行机制的特点、粮食行情的中长期走势、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都必须通过对粮油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来论证和掌握、判定,从而来指导购销活动在品种、品质、数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方式等方面的经营运作。当前存在着信息采集点少、采报欠真实及时、网络反映不快、整理筛选方法不太科学等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要建立健全信息采报制度。利用粮食部门点多面广、贴近市场的优势,采取定人、定点、定时的采报方式,对本地市场准确判断,并对所掌握的邻近点、外地的相关信息及时采报。二是建立局域网、广域网等计算机联网方式,快速打通信息通道。三是重视信息资源,专人、专机构整理、筛选,定期拿出市场行情、供求变化、发展趋势的判定意见,指导粮食市场的经营运作。
从上到下,开拓创新,围绕市场,切实转变机关职能 在计划经济年代,各级粮食主管部门主要是督促粮食政策、粮食计划的落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今后粮食主管部门必须围绕市场服务重新定位。(1)监管各级储备粮。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招标定点、招标采购、公开竞卖的组织工作,确保储备粮数量准确、质量可靠、管理科学,收得进、储得下,用得上。(2)依法行政,监管市场,办理市场准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违规行为o(3)执行和督促国家各项粮食政策的落实。协助搞好对农民的直补,减免农业税收,落实粮农补贴;在特定时期托底价收购粮食;组织军粮和其他政策性用粮的供应o(4)服从和实施粮食宏观调控,为产销区的粮食购销搭架协调。(5)对改制后企业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监控、监管。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也要适应市场化的要求,设置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政策法规、资产管理、储备储藏等机构。
(三) 要提高粮食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还应建立和完善与粮食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方式。
改善粮食行业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粮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系统要变“计划主渠道”为“市场主渠道”,必须巩固和发展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地位和作用。由于粮食企业遍及城乡,资产小而分散,主要设施(特别是仓储)比较专业化,粮食在完成时间和空间的转移过程中有许多规律性的东西,因此,对粮食企业中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县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资格,按照国资部门的政策原则办法,实行主管部门和国资委双重管理。这种体制和方式,不是“政企不分”,不是粮食部门“资产独立”,而是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行为,只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干预经营管理;是在国资部门指导下工作,是国资管理的分支,不是“另立山头”。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主渠道”的发展,才有利国家粮食安全。
完善粮食行业收购资金的信贷机制 粮食是特殊商品,粮食行业必须确保各级粮食储备,必须主渠道地解决国内的军需民食,必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搞活粮食流通,因此国家必须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各级储备粮,实行指定企业托底价收购农民余粮的行为给予及时足额的信用贷款;对经营性粮食收购核定总规模,资产作抵押,限期长一点,监管资金进出,允许滚动使用。
改善财政对粮食流通的支持机制 财政支持要变以往的补差价、补费用、应补照补,形成财政庞大支出为只补政策性用粮(如军供),借贷为主,拨补为辅,有回报、有效益、能生财。重点支持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并从国有资产的增值中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基础设施的维护,确保国有资产在运营中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作者:吴忠信,男,湖南省粮食局助理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