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上规定,我部明确2004年植物油进口关税配额证延期时限为:棕榈油证延期最迟不超过2005年1月31日,豆油、菜子油证延期最迟不超过2005年2月28日。截至2005年1月11日,已办理延期的棕榈油证累计19.73万吨,豆油证累计26.37万吨,菜子油证累计1.4万吨。
从以上办理植物油配额证延期情况看,棕榈油和豆油延期数量较大,尤其是棕榈油,如在1月份全部进口,将比上年同期增加69%。考虑到1-2月份是棕榈油使用淡季,大量进口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请持有植物油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按照市场供需情况组织进口。
商务部外贸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