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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月4日起,对当日完成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的客户,交易所对其开平仓交易部分按黄大豆1号合约2元/手、豆粕合约1.5元/手收取交易手续费。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继续优惠收取黄大豆1号、豆粕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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