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连交易所大豆合约的历史演变
1993年2月28日,大连交易所正式运行大豆品种,命名为大豆合约,以GB5490-5539-85标准的三等黄大豆为标的物,2002年3月,大商所为了配合国
家转基因政策的实施而将原大豆合约分拆为黄大豆1号合约和黄大豆2号合约。黄大豆1号合约,以纯粮率作为设计技术标准,适用于食用豆,而进口转基因大豆不能用于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为转基因大豆,采用以国际大豆质量标准为基础的榨油用大豆指标体系,以含油率作为技术标准,侧重于榨油大豆标准。它覆盖了进口大豆,可以直接满足榨油企业需要。在大豆的用途上后者占到80%。但2002年3月1日起实施的《出入境粮食饲料检验检疫办法》第6条规定,进口农产品必须具有明确的加工生产指向,这使进口农产品的流通受到限制,更无法参与期货交割,致使黄大豆2号合约无法推出。
二、 黄大豆1号打造了中国大豆的绿色品牌
中国是大豆的发源地,大豆种植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大豆产量受土地资源紧缺的制约,不可能象有些国家那样单方面发展大豆。近年来,中国大豆的总产量徘徊在1500万吨到1650万吨之间。2002年中国启动"大豆振兴计划",分别在大豆的育种、优良品种推广、栽培技术应用和播种面积增加等多方面下工夫,使"大豆振兴计划"初见成效。据有关部门预计,中国2002年的大豆产量达到创纪录的1640万吨,并在今后保持稳中有升发展态势。
与世界大豆的其他主要生产国不同,中国种植的大豆不仅富含植物蛋白,而且是非转基因的传统产品,其安全性无可挑剔。在世界各国普遍对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质疑和对转基因大豆的消费进行抵制形势下,中国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以无与伦比的优良品质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在以前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管理上的混乱,以致于中国大豆的品牌优势无法表现出来,市场销售价格甚至低于转基因大豆。转基因条例的实施,唤起了国民的品牌意识,黄大豆1号合约的交易的推出则促进了中国绿色品牌的创立。国际上,非转基因大豆的价格因其安全性和相对稀缺性使其价值得到明显的提升,通常的交易价格要比转基因大豆价格高10%-15%。但在中国实施转基因条例之前,却是另一种情况,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因为出油率高2到5个百分点,而使其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反而比国产大豆价格每吨高150--200元。这在2002年的年初还是这样。现在,这种差别已经大大缩小了。
转基因条例的实施,不仅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而且还强化了人们的操作规范,以前那种对大豆不加选择地混种、混收和混储现象大为改观。在生产、储藏、加工等环节按转基因产品和非转基因产品进行区分,而且还对国产的大豆按出油率高低和含蛋白高低进行区分,体现了质良价优的特点。
由于黄大豆一号合约,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而世界四大大豆生产国中仅有中国没有生产转基因大豆,所以中国目前的进口大豆基本上不能用于在大连市场交割。因此,黄大豆一号合约的推出,割裂了国产大豆和国际大豆市场的相关关系。国产大豆的供需状况与国际大豆的供需状况的差异,这成为市场产生分歧的主要因素。
三、转基因技术介绍
转基因技术突破了自然资源的限制,大幅度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了全球农业的深刻革命,但转基因技术也因此在全球贸易格局中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围绕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欧美两方长期以来争执不下。长期以来,在欧盟转基因作物受到严格的控制。欧盟国家在转基因作物研究和栽培方面处于弱势,种植面积仅占世界总面积的0.3%,在产量高、价格低的美国转基因作物面前,欧盟处于弱势。1998年10月以来,欧盟以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不能得到科学证明为由,冻结了新的转基因产品的上市。直到2002年12月初,欧盟各国环境部长同意新的转基因标识和追溯条例,这可能就意味着欧盟向转基因产品敞开了大门。2003年7月22日,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新的转基因产品条例,为取消欧盟4年多来对转基因产品"事实上的禁令"铺平了道路1、转基因大豆产销现状
生物改良基因技术应用到农作物上,可以提高作物的抗干旱、抗水涝、抗虫害的能力,从而达到大幅增加单产的目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凭借其领先的转基因技术,率先在大豆、玉米、棉花等农产品育种上得到突破,并于1993年前后开始进行商业种植。继美国推行转基因作物的商业种植之后,这种转基因技术又在北美的加拿大,南美的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2002年大约有550万的农民在5870万公顷的土地上播种了转基因种子,转基因作物的播种面积比上一年增长了12%。而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只有170万公顷,六年内增长了3倍多。2002年全球转基因作物创造的市场价值达到42.5亿美元。目前,全球有16个国家正在生产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籽的转基因产品,超过世界20%播种面积在使用转基因种子。其中,美国第一,阿根廷、加拿大、巴西等国家紧随其后。有关专家预测,至2005年,转基因产品的市值将达到50亿美元。
转基因大豆是最早引入商业化种植的农作物,也是迄今为止播种面积最大、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农作物。目前,美国转基因大豆的年产量达到5000多万吨,达到其总产量的70%。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的年产量达到2800万吨,占其大豆总产量的95%以上。巴西的转基因大豆产量为1400万吨左右,约占其总产量的30%。世界大豆生产大有完全转基因化之势,然而,中国的大豆生产仍然保持传统的非转基因品种。
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对于丰富人类的粮食来源,特别是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而引起的饥饿问题具有重大贡献。但是,转基因农产品物进入人体之后,是否会引起人类基因的变异,抑或诱发人类疾病的产生呢?人们发现,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对转入巴西坚果基因后的大豆也产生了过敏。人类对转基因作物安全性的论战也由此拉开。
有害论者认为:转基因大豆等产品的安全性并不可靠,人类之所以没有发现转食用基因产品而直接造成的危害,一是因为科学技术水平的局限,二是因为时间还不够。转基因食品的危害性在于它是逐渐的、缓慢的。一旦发作起来,可能比疯牛病、口蹄疫还要可怕,并且不可逆转。人类出现新的不知名的疾病,甚或与转基因食品有牵连也未可知。无害论者则认为:转基因是人类科技的优秀成果,转基因大豆等食品是一种安全食品,对人类并无害处。他们以转基因大豆在市场上出现了多少年而没有出现什么公害为证据,来证明转基因大豆等对人类是无害的。
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是否有不良影响,转基因技术对环境、物种的进化是否有影响,不但普通的消费者的看法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生物工程科学家也对此存在严重分歧。最早抵制转基因大豆的行动在欧洲出现,1999年12月,意大利绿色和平组织曾公开阻止了3万吨转基因大豆运往威尼斯。早年,欧盟、日本等国主要到美国和南美进口大豆,而这些国家转基因大豆比例的大幅提高,并大量用于出口,成了他们共同的心病。这就使得产销矛盾不断恶化,由论战上升为实际的抵制行动。
在世界大豆生产大国中,中国占第四位。中国所生产的大豆是传统的非转基因大豆,是世界大豆生产中的最后一块"净土",日、欧等国家和地区都寄希望于进口中国本土生产的大豆。但是,中国人口的绝对量巨大,本国大豆供应仍然存在不足的问题。2000年,中国大豆进口量达到1040万吨,比1999年增长了1倍多,2002/2003年大豆进口量则上升到2141.6万吨,国际上的转基因大豆大量涌进了国门。
2、我国实施转基因安全管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于1992年颁布了食品安全和管理指南,以加强对用转基因技术所生产的食物和食物成分进行管理,并要求对转基因品加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明该食物在成分和营养方面的明显改变及所含的已知过敏原,还必须告诉消费者食用该食物可能引起的后果,而且应注明可能存在的未知过敏原及食物在储存或制作过程中的变化。欧盟于1997年5月通过了"欧洲议会和委员会新食品及食品成分管理条例(258/1997号规定)",该规定确立了新食品或含有新成分的食品上市前的安全评估机制,对转基因品的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欧盟实行强制性标签制度,标签上必须标明食品的组成、营养成分和食用方法。同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相对开放的态度相比,欧盟的态度要谨慎得多。日本对转基因食品也采取强制性标签制度,只要转基因产品的含量超过了5%,并且是三种重要原料之一,则要注明"转基因食品"或"使用了转基因原料"等标识。
目前,在技术上几乎所有的动植物都可以通过转基因来改变其生物特性。二十世纪人类在半导体的开发和应用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被称之为硅基时代。二十一世纪则因生物工程的全面启动而进入碳基时代。如果说硅基时代是无机产品,对于生物、环境的安全不会产生什么隐患的话,那么,碳基时代则不同,这是有机时代,对动植物、微生物和人类的居住环境都会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转基因技术对DNA的重新拆分和组合,将把千百万年来生物的自然进化的缓慢历程压缩到很短的时间之内,这样的剧变将会导致大量物种的变异,甚或老物种的灭绝和新物种的产生。可见,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比其他技术的应用推广对人类和环境产生的风险要大得多。因此,对这种技术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该建立在规范、法制和安全的范围之内,否则,为了短期的商业利益而任其泛滥,将会对人类环境带来无可逆转的破坏。那时,人类就会后悔莫及。
对于在转基因技术方面捷足先登的美国来说,这一商机无疑成了它的滚滚财源,站在生产者追逐利益的角度,当然希望不断增加转基因大豆的生产量。美国大豆产量连年刷新历史纪录和出口量不断扩大就是活鲜鲜的例证。然而,热衷于生产这种转基因大豆的美国人也对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提出质疑,并产生了很深的戒备心理,多数美国消费者要求在转基因产品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以便在购买时进行取舍。
为了把转基因生物的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2001年6月6日,中国颁布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3月20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对转基因生物的科研、试验、生产、加工和贸易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
四、我国的大豆产业体系现状
我国大豆产业包括豆油加工业、传统大豆食品加工业和大豆蛋白工业三部分。目前大豆加工首要的还是榨油。大豆的油脂质量优良,大豆油在世界植物油消费中位居第一,目前全球90%的大豆用来榨油。在中国,近两年用于榨油的大豆也已经占到大豆总供给量的70%以上。截至2003年底国内压榨产能已大幅增长至5000万吨。其次,中国的传统豆制品行业,如豆浆、豆腐、豆豉、豆奶等一直是中国另一个大豆消费的方向。目前我国有大、中型大豆食品加工厂1000多家,包括九大类、100多个品牌的产品,如豆奶、豆腐、腐竹、豆豉、腐乳以及不同风味的豆质调料等。
90年代中期以来,大豆的精深加工也成为大豆消费的重要方向之一。据专家介绍,一吨大豆加工精炼油、分离蛋白、磷脂、食用纤维、低聚糖粉、异黄酮、皂甙、维生素E等产品,可增值20多倍,如再加工成终端产品可接近100倍。其中大豆蛋白主要应用在成品粮、主食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饮品中,以提高其加工性能,同时它还应用于饲料、可食性包装材料,在纺织、医药、精细化工中。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同规模的大豆蛋白生产企业30多家,但是目前这些企业的生产能力还较低。
五、进口大豆在中国大豆产业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90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大豆压榨产能的持续扩张,中国对大豆原料的需求猛增。受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限制,国产大豆的产量增加幅度不会很大,造成进口大豆的数量大幅增加。作为大豆压榨集中的沿海地区,油厂对进口大豆的依赖很严重。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最新数据,即便以中国今年创纪录的1640万吨的产量来说,除去880万吨的食用大豆消耗,用于油厂压榨的国产大豆数量也仅为760万吨,这远远小于中国进口的大豆数量。统计数据表明,从1994年开始,我国大豆年度进口量占大豆年度新增供应量的比重持续增加,已经从1994年的1%扩大到2003年49%,接近国内大豆产量。2004年度达到2141.6万吨;目前国内大豆需求消费结构状况是,压榨量已达到大豆总需求消费量的72.5%。由于进口转基因大豆榨油率达到17%-20%,国产非转基因大豆榨油率仅为15%-17%,因此国内大豆油脂加工企业在选择大豆原料时基本选用进口转基因大豆。对于作为大豆期货套保基础主体的油脂企业来说,国产大豆供给数量已经处于次要地位。
项目 1993/1994 1995/1996 1997/1998 1999/2000 2001/2002 2003/2004
大豆进口量占新增大豆供给比重 1 6 17 41 48 49
进口大豆榨油消费量占生产量比重 1 6 20 71 85 95
国产大豆榨油量占榨油消费总量比重 98 90 70 36 34 32
进口大豆榨油量占榨油消费总量比重 2 10 30 58 64 66
进口大豆榨油量占国内消费总量比重 1 5 18 40 46 49
大豆榨油消费量占国内消费总量比重 50 55 60 70 72 74
食用及工业消费占国内消费总量比重 40 41 38 28 26 24
进口大豆消费比重变化表 单位:%
(数据来源:国家粮油信息中心)
六、黄大豆一号合约的局限性
我们知道,中国发展期货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发现价格,引导生产,为现货企业提供规避价格风险的套期保值工具。套期保值基础的成熟是期货品种成功的关键。就大豆期货市场而言,必须同时兼顾上游生产者---豆农、中间贸易商经纪商、下游消费者---用豆企业的利益。否则,上游的农民和下游的加工企业都不能顺利进入期货市场,他们的生产风险得不到规避,回顾历史,大连商品交易所老大豆合约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大豆作为大品种,能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流通性好,拥有良好的套保基础。而目前的黄大豆一号合约,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割裂了与国际市场的整体供求关系,在进口大豆成为大豆压榨行业主导而境外期货只对少数国有企业开放的情况下,作为大豆产业主力军的广大油脂企业失去了套期保值的场所。从而使资金巨锷和控制仓单的流通商很容易合谋操纵市场,哄抬价格。因此,只有黄大豆一号合约的大豆期货市场不适合中国大豆产业结构的需要。
七、黄大豆二号合约的推出将完善我国的大豆市场体系
面对黄大豆一号合约给大连市场制造的尴尬现状,市场人士呼吁大连商品交易所尽快推出黄大豆2号合约。首先黄大豆二号合约的推出,可以完善中国的大豆期货体系,为现货企业提供适宜套期保值场所,为投资者多提供一种投资渠道。其次可以分散黄大豆一号合约上的资金,缓解黄大豆一号合约上的高持仓对峙局面,降低市场风险。从我国大豆市场的供求及贸易状况看,国产与进口的比例是1:1,但实际上,由于进口量集中,商品率可达100%,而国产大豆由于比较分散,实际商品率很低,因此,进口大豆已经在中国国内大豆市场贸易中占到三分之二的比重。在这样一种贸易状况下,大商所停止了进口大豆的期货实物交割资格,表面上看似乎是通过技术壁垒排斥了国外转基因大豆的进入,但实质上却是用自己设置的障碍把自己关在了国际大豆市场之外。
由于限制进口大豆参与期货交割,使国产大豆现货市场出现价格"虚胖",许多以大豆为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纷纷把采购目标转向价格相对较低的进口大豆,进而引发国外大豆贸易商趁机抬高对中国的大豆出口价格。
从中国实际的大豆产业体系来看,油用大豆和食用大豆的市场体系相对独立,而在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过程中,中国大豆的现货生产、收购、储备和消费的体系也已经走向细化,中国油用大豆虽然在现有产业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但是食用大豆产业的发展前景和空间也非常广阔。按照油用大豆和食用大豆的标准来建立中国的期货市场体系是符合中国大豆产业的实际状况的。
由于国内没有油用豆价格风险回避机制,进口美国大豆时,国内进口商与美国出口商以CBOT的期货价格定价。近年来,许多油厂、大豆进口商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据调查了解,进口商为了防范国内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减少进口时银行贷款的风险,在定价的同时,在CBOT做卖出套期保值,即便是在南美进口大豆也是如此,而这实际上是一个巨量的、没有现货交割能力的卖空行为,在信息发达的美国市场它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因此,美国的期货投资基金就充分利用国内进口商卖空保值的技术缺陷,在现货合约上进行多逼空操作。
因此,推出黄大豆2号合约,可使大商所大豆期货市场形成一个完整的期货市场体系,既有以大豆国家标准为基础的期货品种,又有以国际大豆质量标准为基础的榨油用期货品种,从而增强大商所大豆期货品种的国际地位。这样,一方面可以振兴我国大豆产业,一方面也可以推动市场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我国期货市场国际水平,为争夺大豆国际市场定价权奠定基础,同时,可以有效控制我国的大豆采购价格,降低进口成本。
笔者认为,推出黄大豆2号合约不仅是现货市场的客观需求,也是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