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厂国际大豆采购违约纠纷大面积发生的直接影响是消极和负面的,这涉及到市场诚信与市场信誉问题。日前有消息称,中国买家大面积违约对全球大豆市场造成冲击,一些分析师估计国际谷物公司因此蒙受两亿到三亿美元的损失,美国出口商因此对中国大豆买家定下了十分苛刻的合同条款:其一,现在如果中国买家要采购一船6万吨的大豆,就要支付至少250万美元的定金(按照目前的大豆价格,定金相当于整船大豆成本的20%,而以前最低只有5%);其二,要求中国买家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内接货(而以前买家可以在到货期的前几个月就订货);其三,要求中国进口商在合同签署后的三天内就开具信用证(而不是过去的几周,这么做是为了确认买家有资金购买这些大豆)。另外,美国公司还要求中国买家在芝加哥大豆期价上涨的时候增加定金,也就是说,中国买家必须在账户里放一定的资金,如果不这么做,卖家就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持仓平掉。
其实,对买家不利时,合同违约也是经济法所允许的,由于买方已经付出了“定金”的代价,卖方同样有承担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在那么高的价位,收取那样低的定金,其交易行为本身就不合理,甚至违背市场规律,有鼓励、怂恿中国买家进行过度市场投机,使自己赚取暴利之嫌。作为有丰富市场经验的国际谷物贸易商,付出这样的代价与损失,也是市场给其的教训。况且,国际贸易商南美大豆的买入成本实际上相当低,中国买家违约只是减少了其销售暴利而已。如果不是他们制定那样低的定金,中国买家的整体购买力也不会那样大,市场价格也不会推得那样高,后来的波动幅度也不会那般剧烈。但从贸易合作关系看,合同违约是不应经常、特别是不应大面积发生的,因为市场诚信与市场信誉是贸易合作关系的基础,更是必须坚守的市场经济的根本性原则。
国内油厂国际大豆采购的违约风波,迫使国际谷物商变得更为理性起来,这一事件的积极作用目前正在显现。近几个月来,国际大豆供货商在与中国大豆买家打交道时已变得更加谨慎,他们十分苛刻的大豆贸易合同条款,尤其是高额定金导致的进口成本的增加,正在使中国买家的进口热情有所减退,进口能力也大幅降低。这对中国大豆市场的平稳运行,以及国家相关农业政策的实施都带来积极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客观上降低了国内油厂过分投机的气氛,这有利于国内大豆及饲料的理性运行,有利于大豆国际贸易的平稳进行。二是有利于中国与美国、南美大豆市场间合理基差的形成。由于国内与国际大豆市场间流动性降低,使国内大豆市场与国际市场间能够保持合理的升水,这对减少过量进口大豆的冲击,维持、稳定国内大豆市场价格水平,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豆农利益、便于国家相关农业政策的实施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三是中国大豆进口预期的降低以及进口具体操作方面的困难,导致国际大豆价格的进一步下降,这有利于我们降低采购成本,更好地利用国际大豆市场资源。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正如长春金路期货总经理赵希田所言,国内压榨业应科学制定国际大豆采购的组合策略,丰富进口大豆合约签订与定价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比如借鉴韩国及东南亚部分国家、地区的经验,对一部分大豆(油脂协会组织多家油厂)进行团购、国际招标等;建立长期贸易伙伴,签订远期进口合同,让国际谷物商协助回避风险。不过,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在市场实践中学会识读市场(尤其是期市)的价格信号,善于使用期市(期货、期权)这一避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