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大豆粕的品质及处理是否适度,通常依据GB6432-86至6439-86、GB8622-88对大豆粕的水分、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尿酶活性的有关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根据GB10379-89、GB10380-89进行评定。在这些指标中,对前5种指标的测定及评定目前看来不存在异议,但对尿酶活性来评定大豆粕的处理程度存在一些看法。对于大豆饼粕的热处理过程的评价目前国际中主要采用“尿素酶活性的测定方法”,但是,用“尿素酶活性法”或用“G橙染色结合力”来表示其过分处理的程度是不充分的。因为,当尿素酶活性为零时,并不预示着大豆饼粕粉处理一定过度,且尿素酶活性为零时,尿素酶活性分析也不能区别每一个样品之间的差异。G橙染色结合力随着过分加热处理时间的延长而变化范围狭小,这表明这个试验只能有限地鉴别过分加热处理的大豆饼粕粉。日本桥本康平先生试验证明:生的未经处理的大豆饼粕粉的蛋白质在0.2%的氢氧化钾水溶液中的溶解性在90%以上,但加热后剧减,通过2组雏鸡的体内试验,当蛋白质溶解性在60.6%以下时,每降低1%时,饲料转化率明显下降1.4%。即如果大豆粉在0.2%的氢氧化钾水溶液中蛋白质溶解性低于61%时,表示这种大豆粕粉经过加热过度处理而导致其不良的营养品质。日本学者麻生的试验证明了上述关系的存在,可溶性蛋白质随着过分热处理的程度而呈稳定地显著地下降,而且水溶性蛋白质的量不仅与胰蛋白酶抑制活性的相关性高,也与尿酶活性的相关性高,如果测定水溶性蛋白含量作为胰蛋白酶抑制的推定法,测定水溶性蛋白质含量也能够评估出尿酶活性。具体测定方法为:用凯氏定氮法测出在0.2%氢氧化钾溶液中溶解的大豆粕粉的总的含氮量,蛋白质含量即可以计算出来,原始样品的蛋白质含量也同样可以测出,以溶解在0.2%的氢氧化钾溶液中的蛋白质含量与样品中总蛋白质含量的百分数表示可溶性蛋白质,作为过分处理程度的指标,这种测定方法还有一个优点是简单易行,一般实验室条件下均可测定。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及经验总结,本人有如下两点建议供同行参考:①对于国标GB10379-89、GB10380-89中规定“饲料用大豆饼粕尿酶活性不得超过0.4”应补充一个下限值。以防大豆饼粕的加热处理过度影响了品质而无法评价。如美国大豆协会推荐的大豆饼粕尿酶活性为0.05~0.20的范围可以借鉴。②进一步进行大豆饼粕可溶性蛋白质的测定以及动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以找出一个更准确的简便的评价大豆饼粕处理程度的方法作为国际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