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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学会为浸出油正名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9-10  
    南方都市报讯:食用油全新产品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企业必须将加工工艺(浸出法或压榨法)在包装上明确标识。因此,浸出油和压榨油两大油种孰优孰劣的争论再次浮出水面。

     中国粮油学会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油脂加工企业只要按规则操作,产品都能达到标准,浸出油和压榨油都能在十一后合法销售。

     针对某些舆论强调压榨法优越性、怀疑浸出法安全性的问题,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专家张根旺表示,只要浸出法生产的食用油符合国标的质量等级,就可以放心食用。

     该学会专家介绍,目前在发达国家,浸出法制油工艺占到整个制油能力的90%以上。我国浸出油厂(车间)达2000多个,浸出法制油工艺占整个制油能力的80%以上。

     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秘书长王俊籽说,浸出(用六号轻汽油浸泡)油多见于大豆油,具有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等优势。而采用物理方法压榨的油多见于花生油,能够保持原料原有营养,但加工成本较高。

     深圳嘉里表示,其花生油采用了压榨的制造方法,将在新标签上标注“压榨法”字样。至于大豆油,由于其制作工艺和成本限制,几乎所有油脂生产企业都采用浸出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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