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粮油商涉嫌操纵豆粕期货 遭强行平仓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9-08
    26日开盘后,豆粕0409合约的某些多头收到书面通知,大商所认为这些客户的持仓同属一个交易主体,总持仓量远超出规定,属违规行为

     8月26日,豆粕0409合约的个别多头的持仓,当天被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强行平仓。

     一位在大连期货市场进行豆粕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向《财经时报》透露,原因是“该多头在0409合约违规超量持仓——市场传言达总量的90%以上,有操纵市场嫌疑”。

     据称,马上就要进入交割月(9月)的0409的价格“非正常地高于相邻合约200多元”。

     记者就此向交易所求证,有关人士证实强行平仓属实,其原因在于个别多头“违规分仓和借仓”;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措施,“既是交易规则的规定,也是履行一线监管者职责的体现”。

     一位期货公司负责人指出,限制持仓量是为了控制市场风险,也是控制个别投机者操纵市场的主要措施之一。

     “大商所是在例行的日常市场稽查过程中,发现有投资者存在借仓、分仓违规行为的,并按照规则通知其自行减仓,对未自行减仓的部分强行平仓。”大商所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财经时报》说。

     大牌粮油公司违规

     据介绍,26日开盘后,豆粕0409合约的某些多头收到了大商所发出的强制平仓的书面通知。大商所认为,这些客户在豆粕0409合约的持仓远超出规定,属于违规行为;要求他们在当天开盘后30分钟内自行平仓,否则交易所将按规定进行强行平仓。

     最终,一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的客户被大商所强行平仓。

     8月26日豆粕期货价格走势图显示,当日豆粕期货持仓比上个交易日减2万多手,价格开于2700元,收于2680元,每吨豆粕高低差价最大只有40多元。市场对交易所的举措反应较为平静。有关人士说,按规定,强行平仓的指令是以跌停板价由系统自动报出,实际成交则按当时市价,因此当日多头被强行平仓的损失并不大。

     交易所方面不愿透露被强行平仓的对象、强平数量,以及有关此次稽查和强行平仓的具体细节,因为“这只是近年来对违规交易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的个案,且按规定,属市场机密”。

     对豆粕期货较为熟悉的一位期货公司经纪人分析,今年以来,豆粕期货的交易一直比较活跃,投资者参与程度较高。近时,豆粕作为大豆轧油后的副产品或下游产品,价格一度高于大豆价格;逐渐临近交割期的9月(0409)合约,价格比相邻的11月合约高出200多元。“或许正是这一价格的异常变化,引起了交易所对这一合约的关注并进行重点稽查”。

     某期货公司负责人判断,此次受罚的多头,是一家国内著名的粮油公司,由中外两大名列世界500强的企业共同投资兴办,拥有榨油、精炼、饲料、面粉、大米、特种油脂等多个专业生产厂。该公司作为国内某知名品牌系列食用油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是大豆的消费商,也是豆粕的供应商,对当地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过去,该企业一直是粮食期货市场上实力、规模都较大的保值用户。

     从行业背景和自身经营特点看,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借以规避价格风险,必要且必然。“但如果据此断定现货商参与期货市场的目的只是套期保值,未免太天真了”。

     某期货界人士对《财经时报》说,现货商操纵市场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在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同时获利。当然,前提是操纵者除了有足够的资金控制期货市场,在现货市场也应是有相当影响力的“腕级”龙头企业,从而同时拉高两个市场价格,获得双重利益。

     “先礼后兵”

     “强行平仓”,是指仓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强行出售持有者仓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又被称作斩仓或砍仓。

     因依据和原因有所不同,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上的强行平仓有三类:一是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被强行平仓;二是因违规行为而被强行平仓;三是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行平仓。此次发生在豆粕期货上的强行平仓属于第二类。

     《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29条规定:对超过持仓限额的会员或客户,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一个客户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其持仓量合计超出限仓数额的,由交易所指定有关经纪会员对该客户超额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从强行平仓“通知书”上看,在强行平仓之前,交易所先通知对方,要求其自行平仓,对于在要求期限内未平仓者予以强行平仓处理。

     在国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中,市场操纵者常采用分仓、借仓等手段,如借用其他投资者的交易编码、用假名开立交易账户等,以规避“持仓限额”的监管。交易所如何寻找证据,证实不同编码下的交易属于同一主体,确有一定难度,也是对其稽查和监管水平的考验。

     交易所强行平仓必须具有充分依据。但是,证明其他编码的账户属于同一主体的借仓或分仓账户,难度相当大。在这个过程中,通常需要追查资金来源,因为这是有力的证据,但这一工作程序复杂,且需要耐心以及追查和执法的决心 。

     交易所与操纵者的博弈

     在8月26日强行平仓之后,8月31日,豆粕0409在盘中曾出现涨停,至9月1日收盘时,豆粕0409价格被推高至2816元。被强行平仓的某多头也以“现货2800多元一吨”为由,不服监管者“操纵嫌疑”的指责,并认为其过多持仓是因为有现货需求。

     “期货市场从来就是监管者与违规者的博弈。”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分析人士李磊评价,“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史,就是一部监管与操纵的博弈史。”因此,查处违规操纵既是正常的,也是光荣的,“至少表明了监管者正确的监管理念和体现了较高的监管水平”。

     近年来,大商所开始实行“动态市场稽查”,即其稽查部定期不定期地走访会员、检查会员交易状况、即时监控市场交易、动态分析市场持仓结构等,将风险控制防线不断前移,提前防范市场风险。

     “但现在操纵手段越来越高,也非常隐蔽。交易所有时也会借助社会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支持,保证稽查的高效、公正和透明性。”一位曾被抽调参与大商所市场稽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介绍说。

     近期国内期货市场被认为处于某种“繁荣景象”,其标志是新的期货合约被相继批准上市,期货市场规模不断创出新高。

     “但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对于监管者,如果因为活跃市场、增加交易收入等局部利益而对可能的操纵者睁一眼闭一眼,给予放任态度,一旦‘盖子’揭开,长期堆积的风险引爆,最终伤害的是整个期货市场。”市场人士警告说。

    (来源:《财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