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牵着鼻子走。当国际价格发生人为扭曲的时候,发生类似进口商遭遇国际市场操纵者“伏击”事件,也就不难想象了。
为避免国内大豆加工企业在境外贸易中遭受损失,有关专家提出许多建议,其中有一些不乏建设性意义。
有专家认为,我国大豆进口商屡遭挫折,是因为它们不熟悉国际游戏规则,过多参与期货投机,而对风险管理认识不足,因此,学会对冲、规避风险,对已经全面开放的大豆产业来说,尤为重要。
也有专家呼吁,我国应该建立集体采购原料的强制性措施,以聚集集体的力量反抗国际市场上投机炒家对国内企业利润的疯狂抢夺。
在笔者看来,解决国内大豆进口企业的竞争力,最终还是个定价权的问题。
有专家分析,现行国际大豆定价机制主要有三个明显的不合理之处:一是国际大豆贸易主要由美国为主的粮商控制,形成了“南美种大豆、中国用大豆、美国卖大豆并决定价格”的扭曲局面;二是大豆交易价格以更多反映美国国内行情、而并不能全面反映国际供求关系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价格为基准;三是价格需要合同来保证,但目前进口合同采用由美国粮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其条款充分保护出口商利益而不利于买方。
要扭转这种不合理现象,我国应尽快建起大豆产业联盟性质的组织,共同对抗国外企业的垄断行为,增加我国大豆国际采购谈判的法码,抢夺我国大豆的国际定价权,提高我国大豆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比如在日本和韩国,官方机构或私人团体通常会和其成员联合达成进口订单,以期获得尽可能低的价格和尽可能好的质量。
另外,从市场建设的角度来看,我国虽然在大商所开设了大豆期货交易品种,并且在非转基因大豆上有了相当的定价权。但是,我们的期货品种还是相对单一,接下来,我们应该在完善期货交易体系建设的同时,尽快丰富期货交易品种,让国内更多的现货企业参与其中,变目前的“客场”为将来的“主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诸如“定价权”这样的关键问题上,争取更多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