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建立全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年初以来由交通部牵头,农业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一直在进行相关工作。农业部积极配合交通部研究制定全国“绿色通道”政策,在收集了有关省实施“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并初步形成全国实施“绿色通道”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后,积极向八部委工作组反馈,今年交通部、公安部先后两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采取“三不准”政策(不准滞留、卸载和罚款),对违规行为采取事后处理的办法。
目前开通“绿色通道”的省区有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四川、陕西、甘肃、青海。这些地区的做法主要有:路桥费实行不同程度的减免,对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卸载、不扣车、降低罚款,放宽处理时限,操作上由收费站看证验货放行,“绿色通道”通行证由全省(区)统一印制,由交通或农业部门统一发放,广泛宣传“绿色通道”政策等。除此之外各地还各有侧重:江苏省主要支持龙头企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浙江省则在开通季节性通道之外还为省级龙头企业开设常年通道,福建、青海可以享受“绿色通道”的农产品范围比较宽,四川对整车运输规定鲜活农产品的照顾有加,实行3年免收过路、过桥和过隧道费,江西则对运输本省农产品的车辆格外青睐,发证数量不受限制。
据农业部调查的数字显示,现在通行费约占农产品流通成本的15%~20%,部分省区开通“绿色通道”得到了农民和鲜活农产品运销者的高度评价,他们认为这才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据测算,浙江省开通“绿色通道”的5个月时间减少农民及鲜活农产品运销者的路桥通行费1000万元,福建省每年免征的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约1亿元。四川省仅今年开通“绿色通道”以来的半年时间,运销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翻了一番,估算至少多卖出了1000万吨农产品。
农业部有关人士介绍,“绿色通道”的开通为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打开了方便之门,对农民增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全国统一的“绿色通道”网络还没有开通,影响了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另外在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并且有的地方在操作上也不够简便。农民在公路建设中因土地被低价征用已经作出了很大的牺牲,现在农民生产的产品上路又要交纳各种费用,这很难让农民理解,也很不公平;农产品价值低,与价值高的工业品按同样的重量标准征收通行费也是不合理的;农产品运销者绝大多数是农民,减免通行费就是让利于与此有关的农民,不是让利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人;农产品市场是完全放开的,在运输环节减免通行费,其让出的利益将在竞争中向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转移。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开通全国范围的“绿色通道”势在必行,既要抓紧推进,还不能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