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5月8日消息:从6月1日开始,重庆市政府将大幅度下调高速公路通行费,平均每公里通行费由0.88元降至0.65元,平均下浮幅度为26.7%,个别高速公路通行费下浮幅度达50%。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滕宏伟5月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重庆市境内山脉绵延,地质情况复杂,筑路成本居高不下,平均每公里造价为4000万元至5000万元,而平原地区造价仅为两三千万元。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重庆最初确定了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费0.88元的标准,高于周边省市及其他国内部分省市。然而,由于通行费较高,不少高速公路没有吸引一定数量的车辆,其作用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重庆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高,更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重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先后有42个议案、提案和建议,希望降低通行费标准,部分高速公路沿线的区县也反映重庆高速公路通行费偏高。2003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认为降低收费标准势在必行。2004年,重庆市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下调高速公路通行费作为“八大民心工程”之一。
滕宏伟说,高速公路通行费下浮,无疑会影响高速公路投资者的收益。但从长远看,这个重大举动必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高速公路通行费下浮后,将直接降低运输成本、物流成本,吸引更多的车辆上路,推动物流业发展。高速公路沿线的土地也将升值,有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此外,通行费降低还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能够刺激汽车消费和旅游业的发展。(完)
莫把“还贷”变“赢利”
新华网重庆5月8日电(记者刘刚 王金涛)高速公路通行费下浮,无疑会影响高速公路投资者的收益乃至地方财政收入,损害交通部门的利益。然而,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在部门利益和群众利益之间,重庆市政府还是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谁都知道,修建高速公路的本意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改善投资环境。然而,近些年来,许多地方陷入了这样一个认识误区:“投资办厂,不如横杆一挡”。于是,高速公路成了投资者眼里的“香饽饽”,各大银行也毫不吝啬,争先抢贷。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高速公路取费标准高,收益稳定而持久。
毋庸置疑,“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必要的。但如果收费过高,不仅不能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反而对地方和部门也没有好处。以重庆为例:已投入使用的5条高速公路每天设计通行能力均为48000辆,但因收费过高,上界、渝合、渝黔三线通行量仅为2436、4243、3422辆,分别只占通行能力的5%、8%、7%。就是已通车8年的成渝高速路重庆段日通行量才达到15153辆,占设计通行能力的31.56%。成渝高速重庆段、渝黔、渝合高速公路仅吸引同方向车流的45%、20%和15%左右。
高速公路应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不应追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这才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政府投资和主导修建高速公路,监督高速公路的营运管理,其主要目的不在于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和回报,而是追求广泛的社会效益,特别是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如果过度突出高速公路的商品性、生产性特征,不恰当地搞“市场化运作”、“滚动发展”,把“收费还贷”变成“收费盈利”,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阻碍招商引资的步伐,影响地方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