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市场上关于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利弊之争一直十分激烈。近期市场价格的深幅下跌,也同样引起人们的担忧。其实,凡事有利必有弊,不同利益群体自然有不同的看法,而这种看法也会随着情势的改变不断调整。许多短期行为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还会为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在农产品价格策略与保护农民利益等问题上,我们就存在着一些需要澄清的认识。如果这些认识不加以澄清,势必影响到市场的正常运行以及期市功能的有效发挥,而农民利益也将无法得到真正保护。
农产品价格上涨是一柄双刃剑解决“三农”问题是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不可否认,农产品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市场形成,由于市场的传导效应,相关产业链产品的价格经过市场整合后将趋于相对平衡。因此,农民真正能从涨价中获取多大利益很难评估。
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大幅波动,是一种由综合因素引起的市场行为,因此相关产品都会在同一周期同步涨落。由于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农民的种植成本大幅上扬,因此,在市场机制下,光靠政策或人为推动农产品涨价,很难保证农民收入提高的稳定性。
由于农产品是基础性产品,从农业经济、农民整体利益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战略角度分析,在当前情况下,农产品价格水平处于高位有以下不利之处:一、不利于农副产品特别是农业加工、转化产品的出口竞争。如肉、蛋等产品出口已大幅萎缩,且获利空间很小。二、加大进口成本。我国目前已成为原粮、原棉等的进口国,而国内农产品价格的上扬,支持了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水平。三、增加进口量。国内价格上扬,使进口农产品的获利空间打开,进口量增加将在后期对国内农产品产生制约作用。另外,农民自身又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因此农产品尤其是大豆价格的大幅上涨并无益处,因为目前我国年大豆进口量已占总消费量的50%强,全国农民不仅大量食用豆油、禽蛋产品,而且饲料场、养殖场也大量使用豆粕。
解决“三农”问题需要更有建设性的政策取向有关专家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跳出农村看农村、跳出农业看农业”,以作出更长远的宏观规划。其实,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一些探索:重要粮油产品种植的“直补”、农产品科研的强化和加大投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等。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决定今年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积极稳妥地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落实,将使农产品市场的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将从机制上为农业的长远发展、农民利益的切实保护提供应有的市场条件。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它将比农产品涨价更能给农民带来直接、长久的实惠。农村税费改革能降低农民生活成本和农产品生产成本,能让农民直接感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维护市场的相对稳定、兼顾市场各方的利益应是我们最优的战略选择。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以全局利益为重,兼顾市场各方的利益。有关专家认为,我们只有遵循市场的内在规律,坚持以市场化理念和逻辑思维,理性看待农产品市场价格循环波动等问题,才能共同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