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致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的《商务部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44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通知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和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要求的程序,将合并情况通知有关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在规定期限内,若无债权人提出异议,且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应将公告证明、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以及合并后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上报我部审批。
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批事项正在进行中。
二、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梅花集团控股股东孟庆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