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王立彬)为严格补充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从2009年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可以暂缓外,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将全面实行“先补后占”。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切实组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低于规划规定的保有量任务。从2009年起,除国家重大工程可以暂缓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黄鹤图9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通知》,今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将全面强化,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中东部粮食主产区,按照流域或水系,将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等多目标有机结合,统一规划,实施高产基本农田示范工程,打造粮食产能核心区;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以保证耕地总量和国家粮食结构安全为主要目的,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重大工程,打造粮食战略后备产区;西部要大力开展节水工程,加大对平坝和缓坡耕地的整理力度。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按基本农田予以特殊保护。
《通知》强调,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鼓励改变以往项目建设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各地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推进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积极拓展土地利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