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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生化赢得了味之素诉其在美国侵权的诉讼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8-04  
    2008年7月31日大成生化(HK0809)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赢得了味之素诉其在美国侵权的诉讼。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裁决大成生化没有侵犯味之素(AJINOMOTO HEARTLAND LLC)两个专利(USP 5,827,698 和 USP 6,040,160)的知识产权。这意味着大成生化可以继续出口其赖氨酸产品到美国。

    大成生化集团发布声明如下:

    经过两年有关AJINOMOTO HEARTLAND LLC 及 AJINOMOTO CO., INC. (「AJINOMOTO」)指控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GLOBAL BIO-CHEM TECHNOLOGY, 「大成生化」或「该集团」,股份代号:0809)侵犯若干其赖氨酸产品专利的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会」)已初步裁定大成生化并无违反美国一九三零年关税法第337条。

    委员会的行政法官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非最终的初步裁定,判定有关AJINOMOTO指控大成生化侵犯专利的申诉无效,而有关该集团向美国进口赖氨酸产品并无违反美国一九三零年关税法第337条。委员会更裁定由于AJINOMOTO执行专利时作出不公平行为,故有关专利不能实施。委员会已将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定为作出其最终裁定的目标日期。

    大成生化对委员会的裁决感到满意,因为裁决为该集团的赖氨酸产品进入美国排除了障碍。大成生化认为其能发挥作为全球主要赖氨酸制造商的专长于美国建立据点。

    大成生化联席主席刘小明表示:「我们将致力扩大市场份额。我们相信公平及公开的竞争符合美国消费者最大利益。」

    大成生化现为全球主要赖氨酸制造商,约占百份之三十全球赖氨酸市场的份额。该集团于中国市场亦处于领导地位,约占百份之七十的市场份额。该集团将继续维持其全球的领导地位,透过科研改善其生产技术,并采用适当的措施提升对其专利的技术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进行专利注册。

    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集团向美国出口赖氨酸产品总值约九百万美元,占该集团该年度营业额约百分之一。

    有关大成生化

    大成生化二零零一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主要在中国制造及销售和研发一系列玉米生化产品,并将产品销售至中国及亚洲、欧洲、美洲与非洲等地国家。该公司总部设在香港,生产设施则设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及德惠市、辽宁省锦州市及上海。大成生化为亚洲最大综合一体化玉米生化产品制造商,其玉米年处理能力达二百四十万公吨。该集团为全国最大的赖氨酸制造商及全球主要赖氨酸制造商之一,赖氨酸年产能约达四十万公吨。大成生化为全国最大之玉米甜味剂生产商之一-大成糖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大成糖业亦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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