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三大玉米加工商--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及其若干全资附属公司被指控在荷兰出售、进口或买卖赖氨酸产品侵权,遭海牙地方法院裁定有关集团成员公司侵犯了部份有关专利。
公司的声明称,海牙地方法院亦颁令:禁止有关集团成员公司进一步侵犯两项专利编号以及在荷兰出售、进口或买卖任何侵权的L-赖氨酸产品;以及支付原告人的损失。大成生化表示,正寻求法律意见,并拟提出上诉。
大成生化表示,截至2006年12月底止年度,集团向荷兰出口L-赖氨酸产品总值约2,150万美元,占集团年度营业额的3.5%,该等L-赖氨酸产品中只有一部份属于诉讼的对象。公司表示,已研究并能够生产数种有别与涉及诉讼品种的细菌品种,以供生产部份L-赖氨酸产品,公司将运用此等品种出口至荷兰。故认为判决不对其财务或贸易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