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广夏( 6.63,0.31,4.91%)今日公告称,大成基金再次向银川市中院提请诉讼,要求ST银广夏赔偿该公司损失合计人民币24640.0139万元,并要求该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ST银广夏承担。而在此前7月4日,ST银广夏接到银川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书,驳回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
但大成基金不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ST银广夏赔偿其作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景福
证券投资基金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损失合计人民币24640.0139万元,并承担该案一、二审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