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畜牧法首次提请审议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8-29  
     猪链球菌病、禽流感、瘦肉精、口蹄疫……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让中国百姓将关注的目光投向畜牧业。如何保护人畜安全、让百姓吃上“放心肉”?日前,畜牧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这一法律草案对畜禽资源的保护利用、防疫、生产经营、养殖、交易与运输、饲养环节的质量保障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是中国首部完整调整畜牧生产过程的法律———

    五大因素催生畜牧法

    在中国,畜牧业不仅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且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2004年中国畜牧业生产总值为1217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3.6%,2003年,全国从事畜牧业生产及在相关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有1亿人左右,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已占农民全部现金收入的30%以上。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舒惠国说,当前,畜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生产经营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缺乏严格的制度,一些珍贵畜禽品种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有的流失国外。二是假劣种畜禽坑农害农事件常有发生,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亟待加强。三是小规模分散饲养与动物疫病防治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农户饲养水平低,疫病防治意识不强,易造成疫病流行。四是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五是为提高我国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适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需要,畜禽标识制度、畜禽档案制度等亟待建立。

    这些国内外关注的热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能全部规范和调整的难点,成为促使畜牧法诞生的重要因素。

    全面保护畜禽遗传资源

    畜禽遗传资源是培育新品种和配套系、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重要的生物资源。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畜禽遗传资源,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

    中国是世界上畜禽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约占世界畜禽遗传资源总量的1/6,有畜禽品种、类群576个。长期以来,由于单纯追求畜禽产品的数量,缺乏对畜禽遗传资源重要性的认识,重利用、轻保护,致使畜禽品种数量骤减。近20年来,中国已有10多个畜禽品种绝迹,20多个品种濒危,百余个品种数量急剧下降。

    畜牧法草案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作出全面规定:一是建立基本制度,包括: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制度,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定期发布制度,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制度等。二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的责任,将建立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作为主要的保护手段。三是对畜禽遗传资源的进出境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境外的机构、个人取得原生中国的畜禽遗传资源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其中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的畜禽遗传资源,中国要按照共享惠益原则分享研究和开发畜禽遗传资源所获得的利益。

    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畜禽养殖生产过程,加强活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管理与监督,强化畜禽饲养环节质量管理,是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目前,中国畜牧业生产方式主要是小规模分散饲养,不利于畜禽疫病防治,也不利于对养殖行为的规范,这是造成疫病控制困难与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原因。草案设立了“畜养殖禽”一章,规定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畜禽标识代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对畜禽养殖的投入品使用、环境污染控制进行了规范,实行畜禽标识管理,养殖场要建立养殖档案等。为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管理,还与《动物防疫法》进行了衔接。

    此外,草案还对畜禽批发市场建设、交易和运输中的疫病管理、不得销售和收购的畜禽以及畜禽运输的一般要求等都作了规定。

    为了加强畜禽饲养环节的质量管理,草案还设立了“质量保障”一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的相关规定作了相应的衔接,对各级政府及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养殖环节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定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畜禽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制定畜禽生产规范和标准等作了规定。

     (李有军)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